近期,我市交警大队对货车载物抛洒滴漏和摩托车“打伞”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了专项整治。市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警力上路,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逢车必查、逢违必处。
玉阳中队以环城路、荷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,其它四个基层中队以辖区五条省道为整治路段,组织警力上路,采取流动与固定、白天与黑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,着力打压此类违法的生存空间。
截止目前,共查处货车载物抛洒滴漏行为30起,收缴伞具100余把。通过连日来的严管重处,在全市产生了良好效果,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呈日趋减少之势。
交警蜀黍温馨提示
货车载物抛洒滴漏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环境,且极易对道路造成损坏,危及行车安全。
对货车抛洒滴漏的违法行为,我市交警部门将罚款200元,如果有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罚。
摩托车“打伞”属于私自改装机动车行为。摩托车一旦加装了伞后,行驶过程中阻力增大,容易受风力影响,遇到急转弯、刮风或道路湿滑时,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。同时由于遮阳伞的面积较大,很容易与行人和其它车辆发生擦挂。这些因素都增加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。
对于机动车“打伞”的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将罚款500元并收缴伞具。